如何:创建表别名
别名可使表名的使用更为方便。 在下列情况下,使用别名很有帮助:
希望使“SQL”窗格中的语句更简短、更容易阅读。
经常在查询中引用表名(如在限定列名时),并且要确保查询不超过特定的字符长度。 (一些数据库对查询进行了最大长度限制。)
使用同一个表的多个实例(如在自联接中),并且需要一种引用一个实例或其他实例的方法。
例如,可为表名 employee_information 创建别名“e”,然后在查询的其余部分用“e”引用该表。
提示
显示的对话框和菜单命令可能会与“帮助”中的描述不同,具体取决于您现用的设置或版本。 若要更改设置,请在“工具”菜单上选择“导入和导出设置”。 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见 使用设置。
创建表或表值对象的别名
将表或表值对象添加到查询中。
在**“关系图”窗格中,右击要为其创建别名的对象,然后从快捷菜单中选择“属性”**。
在**“属性”窗口的“别名”**字段中输入别名。
注意 SQL 标准规定,当为表名创建别名时,必须在 SQL 语句的其余部分用该别名引用该表(即不能使用原始表名)。 但是,一些数据库允许用表的原始名称引用该表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考数据库文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