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寫屬性程式
屬性程式是一系列的 Visual Basic 語句 ,可讓程式設計人員建立及操作自定義屬性。
在設定屬性值時必須 執行的程式 代碼中,應該使用屬性程式,而不是 Public 變數。
不同於 公 用變數,屬性程式可以在 物件瀏覽器中將說明字串指派給它們。
當您建立屬性程式時,它會變成包含程式之 模組 的屬性。 Visual Basic 提供下列三種屬性程序類型。
程序 | 描述 |
---|---|
Property Let | 設定屬性值的程式。 |
Property Get | 傳回屬性值的程式。 |
屬性集 | 設定物件參考的程式。 |
宣告屬性程序的語法如下。
[ 公用 | Private ][ Static ] Property { Get | Let | Set } propertyname [ ( arguments ) ] [ Astype ] statementsEnd Property
屬性程式通常會成對使用: Property Let 搭配 Property Get 和 Property Set with Property Get。 單獨宣告 Property Get 程式就像宣告唯讀屬性一樣。 同時使用這三種屬性過程類型僅適用於 Variant 變數,因為只有 Variant 可以包含物件或其他數據類型資訊。 屬性集 是用於物件; 屬性 Let 不是。
屬性過程宣告中的必要自變數如下表所示。
程序 | 宣告語法 |
---|---|
Property Get | 屬性 Getpropname (1, ..., n) Astype |
Property Let | 屬性 Letpropname (1, ...,,,, n, n +1) |
Property Set | 屬性集propname (1, ..., n, n +1) |
最後一個自變數旁邊的第一個自變數 (1..., n) 必須在所有具有相同名稱的屬性程式中共用相同的名稱和數據類型。
Property Get 程式宣告所採用的自變數比相關的 Property Let 和 Property Set 宣告少一個。 Property Get 程式的數據類型必須與相關 Property Let 和 Property Set 宣告中 n +1 () 最後一個自變數的數據類型相同。 例如,如果您宣告下列 Property Let 程式, Property Get 宣告必須使用與 Property Let 程式中的自變數名稱和數據類型相同的自變數。
Property Let Names(intX As Integer, intY As Integer, varZ As Variant)
' Statement here.
End Property
Property Get Names(intX As Integer, intY As Integer) As Variant
' Statement here.
End Property
屬性集宣告中最後一個自變數的數據類型必須是物件類型或 Variant。
另請參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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