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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:授予資料庫與發行集的存取權

此主題說明如何使用 MicrosoftSQL Server Compact 3.5,在設定複寫時授與資料庫與發行集的存取權。

  1. 在執行 SQL Server 的電腦上,按一下 [開始],依序指向 [程式集][Microsoft SQL Server],然後按一下 [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]

  2. 在 [Object Explorer] 中,依序展開含有發行集的電腦、[安全性],再展開 [登入]

  3. [登入]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,並選擇 [新增登入]

  4. [驗證] 區段中,選擇驗證模式,然後提供合併代理程式用以執行的登入名稱。如果您使用 SQL Server 驗證,還必須提供密碼。如果您正在使用 Windows 驗證,請確定 [授予伺服器存取權] 已選取。

  5. 選取您要授予存取權的預設資料庫,然後選取適當的語言。

  6. 選取 [資料庫存取] 頁面。

  7. 在資料庫清單內,選取 [允許] 資料行中的核取方塊,以選取建立發行集的資料庫。

  8. 按一下 [確定] 儲存您的變更。

若要以 SQL Server 2005 和更新版本授予發行集的存取權

  1. 在執行 SQL Server 的電腦上,按一下 [開始],依序指向 [程式集][Microsoft SQL Server],然後按一下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。

  2. 在 [物件總管] 中,展開含有您發行集的電腦、展開 [複寫],然後展開 [發行集]。

  3. 在發行集名稱上按一下滑鼠右鍵,然後選擇 [屬性]。在 [屬性] 對話方塊中,按一下 [發行集存取清單] 頁面。

  4. 按一下 [新增] 將帳戶新增到 PAL。新增合併代理程式用以執行的使用者帳戶。

請參閱

其他資源

授予資料庫與發行集的存取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