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字型
更新:2007 年 11 月
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的 [字型] 頁面,可讓您定義階層式樣式表 (CSS) 字型屬性 (Attribute)。您可以直接將這些屬性套用至 HTML 項目,也可以將它們加入至 CSS 樣式規則。
若要直接將字型屬性套用至網頁上之 HTML 項目中的文字
以 [HTML 設計工具] 的 [設計] 檢視開啟您的 HTML 文件檔案,並選取要格式化的文字。
按一下 [格式] 功能表上的 [樣式],開啟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。
在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的左方窗格中,選取 [字型]。
[字型]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在右方窗格中。
當您在 [設計] 檢視選取的文字中套用字型樣式時,樣式屬性會以內嵌方式插入您網頁的 HTML 標記。切換至 HTML 檢視來檢閱插入的新樣式屬性。
若要將字型屬性加入在外部樣式表中定義的 CSS 樣式規則中
開啟現有的外部樣式表,並將插入點置於所需樣式選取器之後的大括號 ({ }) 內。
按一下 [樣式] 功能表上的 [建置樣式],開啟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。
在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的左方窗格中,按一下 [字型]。
[字型]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在右方窗格中。
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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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您開啟外部 CSS 樣式表進行編輯時,[樣式] 功能表隨即出現。在 [樣式] 功能表上,將插入點置於樣式規則選取器後方的大括號之間時,[建置樣式] 選項隨即顯現。 |
定義於外部樣式表的 CSS 樣式類別,可套用至 Web 網頁之 <BODY> 項目內的項目 (此處包括 <BODY> 項目本身),方法是指派 CSS 樣式選取器做為項目的 CLASS 屬性 (Property)。
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之 [字型] 頁面上可用的選項包括:
工作
UI 項目
字型名稱
家族
提供字型的選擇清單,以便使用於本樣式中顯示的文字。如果您要設計網際網路文件,請選擇多數使用者擁有的字型。不同的網際網路使用者可能不會都安裝有各種類型的字型。如果您選取 [系列],即可選用相鄰的省略按鈕 (...) 來開啟 [字型選擇器] 對話方塊,再從中選取字型。如需詳細資訊,請參閱字型選擇器對話方塊。通常會列出多種字型以提供選擇範圍。例如,您可從 [字型選擇器] 中選擇 [Verdana] (為 Web 顯示而設計的 Windows 系統字型),再手動加入 [Arial]、[Helvetica] (Macintosh 瀏覽器使用) 和 [Sans-Serif] (在未列出其他字型的情況下,使用者所選擇的一般字型)。FONT-FAMILY 的 CSS 樣式標記為:FONT-FAMILY: Verdana, Arial, Helvetica, sans-serif
系統字型
選取這個選項可讓樣式套用系統字型選擇,此字型為使用者在檢視網頁的電腦上所定義。例如,如果您選取 [視窗標題],檢視器的 Web 瀏覽器便會使用檢視電腦中指派給視窗標題的字型,在網頁上顯示以這個樣式格式化的文字。本視窗標題字型在某一台電腦上可能是 Times,在另一台電腦上則為 Verdana。例如,套用於視窗標題系統字型的 CSS 樣式標記為:FONT: caption
字型屬性
色彩
設定樣式中所顯示的文字色彩。共有多種方式可指定色彩:輸入色彩的名稱。
輸入有效的 RGB 色彩值 (例如 #FF0000 為紅色)。
從下拉式清單內選取某個選項。
按一下省略按鈕 (...),開啟 [色彩選擇器] 對話方塊,再從中選取其他色彩。
例如,如果選取紅色,則會插入下列 CSS 屬性/值組:
COLOR: red
注意事項: 如果您從 [色彩選擇器] 而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色彩,則會插入十六進位 RGB 色彩值,而非色彩名稱。例如,如果從 [色彩選擇器] 對話方塊中選取紅色,則會插入下列 CSS 屬性/值組:COLOR: #ff0000。
斜體
為這個樣式中顯示的文字設定 FONT-STYLE 屬性。選取 [<未設定>] (未選擇選項)、[一般] (非斜體) 或 [斜體]。例如,如果選取 [斜體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屬性/值組:FONT-STYLE: italic
注意事項: 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Italics 屬性無法套用至系統字型。
小型大寫字
為這個樣式中顯示的文字設定 FONT-VARIANT 屬性 (Attribute)。選取 [<未設定> (未選擇選項)、[一般] (非小型大寫字) 或 [小型大寫字]。例如,如果選取 [小型大寫字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FONT-VARIANT: small-caps
注意事項: Small Caps 屬性無法套用至系統字型。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
大小
這個選項會使用 Specific、Absolute 或 Relative 屬性 (Attribute) 的其中一種,設定樣式的字型大小:。
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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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Size 屬性無法套用至系統字型。 |
指定
為字型設定指定大小。相鄰的下拉式清單會顯示單位選項,包括 [px]、[pt] (預設值)、[pc]、[mm]、[cm]、[in]、[em]、[ex] 及 [%])。例如,如果您輸入 20 並接受預設單位值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FONT-SIZE: 20pt
注意事項: 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請避免使用像素 (px) 度量,因為文字若以像素格式化,列印的結果會比實際顯示的尺寸小很多。
絕對
為字型設定絕對大小,可從選項清單內選擇。選取 [<未設定>] (未指定值)、[XX-Small]、[X-Small]、[Small]、[Medium]、[Large]、[X-Large] 或 [XX-Large]。例如,如果選擇 [X-Small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FONT-SIZE: x-small
注意事項: 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
相對
為字型設定相對大小,可從選項清單內選擇。大小相對於階層式樣式中的父項。例如,如果 <BODY> 項目文字為 8 pt,且 <BODY> 之 <SPAN> 項目內的文字樣式為 [Smaller],<SPAN> 文字就會小於 8 pt。選取 [<未設定>] (未指定值)、[Smaller] 或 [Larger]。例如,如果選擇 [Larger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FONT-SIZE: larger
注意事項: 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
效果
這個選項會為樣式設定預先定義的效果。可用的核取方塊如下:[無] (沒有效果)、[底線]、[刪除線] 和 [頂線]。
如果您選取 [無],則不會產生效果。如果未選取 [無],即可選擇其餘所有效果的任意組合。例如,如果您同時選擇 [底線] 和 [刪除線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TEXT-DECORATION: underline line-through
粗體
這個屬性會依據絕對值或相對值設定 FONT-WEIGHT 屬性 (Attribute)。
絕對
將樣式的絕對粗體屬性設定為與字型關聯的粗體屬性。選取 [<未設定>] (未選擇選項)、[一般] (非粗體) 或 [粗體]。例如,如果選擇 [粗體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FONT-WEIGHT: bold
注意事項: Absolute Bold 和 Relative Bold 屬性 (Attribute) 無法套用至系統字型。
相對
將樣式的相對粗體屬性設定為粗體屬性,該屬性一定會比字型預設的粗體值更粗或更細。選取 [<未設定>] (未選擇選項)、[較淡] (較預設粗體細) 或 [加粗] (較預設粗體粗)。由於 Lighter 或 Bolder 屬性 (Attribute) 皆相對於個別字型而定,所以粗細的量也依其套用的字型而有所變化。例如,如果選擇 [加粗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FONT-WEIGHT: bolder
大寫
設定樣式的 TEXT-TRANSFORM 屬性。選取 [<未設定>] (未選取選項)、[無] (使用輸入時的大小寫格式)、[開頭大寫]、[小寫] 或 [大寫]。例如,如果選擇 [大寫],則會加入下列程式碼:
TEXT-TRANSFORM: uppercase
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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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屬性為 [<未設定>]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