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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位置

更新:2007 年 11 月

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的 [位置] 頁面,可讓您定義階層式樣式表 (CSS) 定位屬性 (Attribute)。您可以直接將這些屬性套用至 HTML 項目,也可以將其加入至 CSS 樣式規則。

若要直接將定位屬性套用至網頁的 HTML 項目上

  1. 以 [HTML 設計工具] 的 [設計] 檢視開啟您的 HTML 文件檔案,並選取要格式化的項目。

  2. 按一下 [格式] 功能表上的 [樣式],開啟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。

  3. 在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的左方窗格中,按一下 [位置]。

    [位置]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在右方窗格中。

當您在 [設計] 檢視選取的項目中套用樣式時,CSS 樣式屬性會以內嵌方式插入至這些項目的 HTML 標記。切換至 HTML 檢視來檢閱插入的新樣式屬性。

若要將定位屬性加入在外部樣式表中定義的 CSS 樣式規則中

  1. 開啟現有的外部樣式表,並將插入點置於所需樣式規則選取器之後的大括號 ({ }) 內。

  2. 按一下 [樣式] 功能表上的 [建置樣式],開啟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。

  3. 在 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的左方窗格中,按一下 [位置]。

    [位置]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在右方窗格中。

注意事項:

當您開啟外部 CSS 樣式表進行編輯時,[樣式] 功能表隨即出現。在 [樣式] 功能表上,將插入點置於樣式規則選取器後方的大括號之間時,[建置樣式] 選項隨即顯現。

定義於外部樣式表的 CSS 樣式類別,可套用至 Web 網頁 <BODY> 內的項目上,方法是指派 CSS 樣式選取器做為項目的 CLASS 屬性 (Property)。

[樣式產生器] 對話方塊之 [位置] 頁面上可用的選項包括:

工作

UI 項目

位置模式

設定可用來判斷哪些後續定位欄位可使用的模式。從下拉式清單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:

  • <未設定>
    這個屬性為 <未設定> 時,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。

  • 正常流程中的位置
    不變更項目位置,但可指定高度和寬度。如果選擇 [一般流程中的位置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POSITION:static

    注意事項:

    與 [位置模式] 選取器相鄰的預覽區域會隨即更新,反映模式選取。

  • 從正常流程位移
    允許您指定某項目相對於正常流程位置的頂端和左側位置。可指定高度和寬度。項目的正常流程為套用樣式之前的位置。如果選擇 [一般流程中的位移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POSITION:relative

  • 絕對位置
    允許您指定某項目的絕對頂端位置、絕對左側位置、圖層索引 (Z-index)、高度和寬度。一般說來,需要錨定至特定位置的項目,可以採用絕對位置。例如,您可以將某標幟放置於絕對位置,在加入和編輯其他項目時就不會遭到移動。如果選擇 [絕對位置]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POSITION:absolute

如果選取位置模式,則可使用下列選項。

  • Top
    設定項目的頂端位置,可以是絕對值,亦可為與正常流程中的位置相對的值。輸入一個值並選擇其單位選項 ([px]、[pt]、[pc]、[mm]、[cm]、[in]、[em]、[ex] 或 [%])。預設單位選項是 [px]。例如,如果您輸入 5 並接受預設單位選項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TOP:5px

    注意事項:

    當您從 [位置模式] 清單中選取 [一般流程中的位移] 時,即可使用這個選項。

  • Left
    設定項目的左側位置,可以是絕對值,亦可為與正常流程中的位置相對的值。輸入一個值並選擇其單位選項 ([px]、[pt]、[pc]、[mm]、[cm]、[in]、[em]、[ex] 或 [%])。預設單位選項是 [px]。例如,如果您輸入 5 並接受預設單位選項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LEFT:5px

    注意事項:

    當您從 [位置模式] 清單中選擇 [一般流程中的位移] 時,即可使用這個選項。

  • Height
    設定項目的高度。輸入一個值並選擇其單位選項 ([px]、[pt]、[pc]、[mm]、[cm]、[in]、[em]、[ex] 或 [%])。預設單位選項是 [px]。例如,如果您輸入 5 並接受預設單位選項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HEIGHT:5px

  • Width
    設定項目的寬度。輸入一個值並選擇其單位選項 ([px]、[pt]、[pc]、[mm]、[cm]、[in]、[em]、[ex] 或 [%])。預設單位選項是 [px]。例如,如果您輸入 5 並接受預設單位選項,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:

    WIDTH:5px

  • 圖層索引
    會設定項目的疊置順序。疊置順序會控制重疊項目的顯示方式。項目的疊置順序值較高者,會顯示於疊置順序值較低者的前方。若想在疊置順序中把項目往高處移,請輸入正數,產生如下的結果:

    Z-INDEX:99

    注意事項:

    若想在疊置順序中把項目往低處移,請輸入較小的數字或負數。

    注意事項:

    圖層索引和位置具有關聯性。如果您輸入的位置值造成項目重疊,您可指派適當的 圖層索引值,以控制哪個項目應顯示於上層。將較高的圖層索引值,指派到您要顯示於最上層的項目中。

請參閱

概念

使用 CSS 概觀

參考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背景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字型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文字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配置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邊緣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清單

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、其他

色彩選擇器對話方塊